法律问答

你好,19岁未婚生育一个女儿,小孩户籍在男方家,现在结婚办准生证,男方是一婚,没小孩,可以办理一胎吗

2018-11-16 13:3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子违反生育政策,按规定要交罚款的。未婚生子通常是其生父生母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 香港或国外可能没有这样对应的部门能够提供这些证明,解决的办法就是带你老公去公证处开一个证明,公证处作这样证明的人很普遍,办起来也不复杂。开好的公证证明本来就是中英文对照的。
    然后你拿着你这一部分的户口本之类的资料,和公证书去计生办就可以办好了。在中国注册结婚的,不是在外国。我想如果你们是在国外注册结婚的,可能还需要一份国内也承认的婚姻有效证明。
  • 办理准生证,而户口本上还是未婚,没有问题,是正常的,可以办理准生证的,在办理结婚证时,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后生育小孩办理上户,户口本上户籍人员才会从未婚写为已婚,这是户籍人员的事情。因此,办理准生证并不一定要求户口本上是已婚,但是在办理准生证后给孩子落户时则需要相应的结婚证件或者收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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