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妈妈在一家企业食堂做饭,双方达成口头协议2000元一个月,已经上了3个多月,其中有两个月该企业做调整,我妈妈工资按天计算,最后一个月我妈妈上满月份(周六周日企业不上班),今天给我妈妈发工资只发了1000元,企业老板说要扣掉周六周日,请问双方之前达成协议每月2000元,企业周六周日不上班,企业事先并没有说要扣周六周日工钱!企业这样做合理吗?

2018-11-16 19:0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者的工资分为月薪和年薪两种算法,按月薪计算的人数较多。
  • 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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