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4年去办理准生证因各种原因没有拿到准生证,04年11月已生育一女,但是符合江西萍乡再生一胎的规定,女方户口在江西,男方在广州番禺,男再婚有一孩跟随孩子母亲,女初婚未生育,现在男方迁移户口到深圳又需要提供准生证才能开到计生证明,该如何解决,是否要罚款呢?

2018-11-17 04: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XX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  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办理再婚生育的审批条件: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 一、本人申请,并填写《生育一孩申请表》(必须钢笔填写);
    二、夫妻双方必须到街道办事处、区、县(市)计划生育学校参加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领取结业证;
    三、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在《生育一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计生办公章;(男方单位必须签署如下意见: XX 同志,系初婚未生育,未领养过小孩,同意生育计划内一胎)
    四、申请人携以下证明、证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 1 、双方身份证 2 、双方户口簿 3 、结婚证 4 、结业证 5 、妇幼保健手册(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办理) 6 、生育一孩申请表 7 、夫妻双人照一张;
    五、街道办事处一孩生育证审批小组核实证明、证件后,符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育证》。
  • 关于再婚要孩子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条规定剥夺了再婚夫妻一方为一胎多子,另一方为初婚未生育的生育权,建议对此条规定进行调整,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胎多子(或两子),另一方无子女(或另一方为初婚未生育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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