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劳动仲裁时变更的公司名称,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名称不同于申请仲裁的公司名称。

仲裁
2020-08-30 10:4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申请仲裁企业程序: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 申请仲裁程序: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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