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雇的司机在高速收费口追尾撞上前面等待交费的车辆,致车上雇员和雇员邀请的一位司机朋友当场死亡,司机负主要责任,请问雇主对两死者如何赔偿?

2018-11-17 13:0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发生了追尾事故,应该依照如下方法处理:
    1)发生追尾事故后,需要双方分清责任,如果无异议,也确定私了,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可以的话最好书面记录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车损情况等等,另外车牌号、保险单号、驾驶执照号、电话一并记下,以便日后去保险理赔中心定损。
    2)如果自己需要负责,要走保险,则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然后进行现场拍照,站在第一辆车的前方,把两辆车的车头部分拍进去。站在第二辆车车尾,把两辆车都拍进去。
    然后再拍一张辆车接触位置,拍照时要把路上的标线拍进去。剩下的可以拍一些细节,比如撞击的程度啊,其余刮蹭的位置,原则就是多拍,越详细越好。
    3)照片拍好后,如果地处车流较大的路段,还要将车辆移至路边或应急车道,不得阻碍交通。
    4)然后进行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交警了解情况后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人员到场进行车辆定损,并开具《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5)然后就可以离开现场,按协商的时间带着身份证、驾驶本、以及现场取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等等,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业务
  • 在一般交通事故当中,追尾者基本上都是负全责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汽车被人追尾属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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