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摔伤,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人事总监和部门领导,并用在线办公软件请假。公司查看监控未拍到受伤画面后一直未上报到社保局。现本人已回到工作岗位,但是,公司态度消极。要我出示当时请假的信息。而当时人事总监已离职。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在请假时未提及工伤,工伤是否有义务上报社保局?现在距离我受伤忆4个月半。如果公司再不处理,我申请仲裁和上诉的话,需要哪些证据?医保外,我自己垫付的治疗费用和车费大概5000左右。但是,现在仍有不适感。且,怕有后遗症。如果申请仲裁,不知道能否评伤残。如果我冒然将当时请假信息提交给人事,如果人事不厚道,注销我的ID,我是否就无法起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