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在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和小车碰撞,对方全责,由于我老公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有小车驾驶证,我老公单位以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为由,不承认工伤,也不给赔偿。我老公在的是私人单位,有合同

2018-11-17 18:4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若公司不承认工伤的,则应该自行证明员工的伤害不是工伤。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就认定是工伤,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员工受伤:   
    1、由公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以下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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