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上班被货车撞伤住院,费用自己垫付的,对方全责,已经出院,对方走保险理赔,我需要跟对方一起去保险公司处理吗

保险赔偿
2018-11-17 20:3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确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机动车主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针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于理赔,超过限额部分从商业险给予理赔。
  • 车子出险以后没有人伤,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人员查勘以后会给一个定损书给你。里面就标明了定损的金额,或者是直接走4S点维修定损。定损会根据交警划定的的责任来划分赔付比率。
    一般的小事故能立马定损的(譬如撞坏了大灯,刮花了油漆等)定损员可以立马开具定损书,当事人就可以自己协商解决。(譬如,我撞坏了一个大灯,我可以先自己垫付赔偿,然后保险公司会将你垫付的钱打给你)如果牵涉都人伤需要拼医院的住院证明报销。
    无论是有没有人伤肇事者都可以先垫付费用,然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定损的结果进行赔付。
  • 全保险在保险公司方看来就是三者、车损、盗抢、车上人员、玻璃、划痕、自燃以及各险种的不计免赔都加上了。但是由于保险都是有保额的。所以发生车祸车方负全责,保险公司也是在你保险的保额内赔付。如果你三者只保了30万,但赔付对方需要43万,对方没有人员死亡的话,那你还是需要自己承担
    11.8万,如果你保额有50万,那你就不用出钱,保险公司全部赔了。n所以最终决定保险公司是不是赔付所有费用的不是看险种的多少而是看保额的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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