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他女儿和外孙车祸死了,现在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了,请问我的朋友他女儿的死亡赔偿金,我朋友能拿多少(他女婿的父母健在)。还有,我朋友没有在赔偿协议上签字,他女婿能不能拿到钱。我朋友和他的女婿现在为钱闹翻了。

2018-11-18 10:4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数额要根据死者的具体情况,比如事故发生地、死者住所地、被扶养人人数等综合计算。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因车祸致人死亡的,在要求死亡赔偿金是,具体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 车祸事故 造成死亡的 保险公司应当怎么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
    34757.2元/年×20年=695144元

    农村标准:
    13360.4元/年×20年=267208元

    2、丧葬费:64790÷2=3239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
    25673.1×[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11103×[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
    25673.1×(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11103 ×(18-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20000-100000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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