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正常的星期天.现在又无条件的放假我可以提出来辞职嘛辞职了能给我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18 10:4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会保险的缴纳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不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1、公司未给购买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