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6-15周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2、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一、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其父母的劳动
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
收养落户等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