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今年9月17号与一位反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车祸,双方都有责任,我负主要责任,对方手续齐全,但我没有驾照,保了险,而我这边的保险公司认定我没有驾照不予赔偿对方的3000多元医疗费,对方须赔偿我10000元的医疗费,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赔偿吗

2018-11-18 13:5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首先,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其次,进行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时,对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一般可以认为是: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具体而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并且,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如果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协商不一致起诉的,那么,接下来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并且,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后,确定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时,一般是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如果赔偿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双方无法继续协商处理时,为避免错过人身损害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限,建议是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我国法律强制规定车辆交强险,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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