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现在在一个工厂上班,我是做带班的!现在这厂要倒闭了!我在职工资计算方式是底薪加提成的,每天十二小时两班倒,现在厂倒闭该如何赔偿?

2018-11-18 13:5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工资的计算问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 1、公司倒闭要解散员工,员工工资应一次性支付的,并且要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资没有底薪合理的。 具体的工资,应根据单位规定,由单位和职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在工资的组成中,不一定要有底薪的。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后,单位所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单位是违法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