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母亲于6月21日下班骑着两轮电动车回家的途中与一辆有牌无证的摩托司机对撞,当时路况是急转弯,属于易发车祸路段。摩托司机超速行驶撞向我母亲,我母亲被撞摔下导致她左手轻微骨折,左腿裸骨粉碎性骨折。摩托司机当时车上也载有一名乘客是他父亲。两人只是小腿轻微擦伤。然后没想为我母亲拨打120进行救治,反而下车向我母亲索要赔偿,口气很是嚣张。后来我母亲给我打电话,我过去了才报120去医院,摩托司机父亲跟我们去了医院,后面拍片需要500费用,不愿意付,我们自己付。之后因为我母亲腿伤势较严重转院到我们市区医院治疗。这期间向摩托司机索要医药费无果,无奈我家里贫困,为了给母亲治疗四处借钱做手术。现在快两个月了,事故认定书也出来了,对方主要责任,我们次要。可是对方还不肯出一分钱。对方不肯调解,起诉又需要大笔钱。现在家里又实在困难,一家人现在生活都是个问题,请问我们现在该如何是好。

2018-11-18 14:2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 关于医药费的赔偿问题: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1、在有保险的情况下,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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