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烧烤点上班半个月,因家里有事要离职,可主管和经理都不同意我离职,说店里人手不够,后来我就没去上班,今天去店里,经理说因为我离职他没批,然后我两天没上班,算自动离职,可老板又说三天不上班算自动离职,我家里有人住院,我需要回家,可现在身上也没钱,我问他要,他就说他没批我离职,一周左右的时候我给他说过人员够我就离职,可现在因为家里有事,他不批,还说那是我自己的事,店里是店里,也有规矩,就是不给我工资,他们算不算欺负外地人。他店里之前老员工也说了有人上了八天班,工资都拿走了,就我这,就是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2018-11-18 20: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下来了。不离职还有赔偿。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自动离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
    2、未结清的工资应当支付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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