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吗

公证
2020-09-02 19:0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我国是这样规定的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才生效。
    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无需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形,他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
  • 你好,做公证会更好点,以防万一。做公证的地方是公证处,有的地方,在房管局也设有公证处,方便买卖双方即时签订合同,他们一般都会有律师常驻见证的,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了。
  • 您好,房屋买卖合同在签字后即生效,是可以去公证处做公证的。公正是一种监督行为,能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也能督促双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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