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我方交了押金,是刷的卡,对方也有交押金,出院时对方把发票都拿走了,请问我怎么证明我也交了钱

2018-11-19 07: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押金由交警部门根据伤者的诊断证明做出决定。押金只是一种保证的作用,不等于赔偿金,与最后的赔偿责任无关。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提车押金为什么要另一方同意:  在交通队交了事故押金就可以提车,不需要双方签字同意。  事故定责后,只要交警同意即可提车。一般来讲,假如责任比较明显(对方责任),在交一定数额的医疗费押金后交警才会同意车方取车。
    只要交警对该车检验、鉴定完毕后,就可以将车归还。  除非伤者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把你车扣在法院,等事故处理结束后提车。交警那儿只要车辆检定完毕就和通知车主取车了,交警不放车是违规的,不需要通知伤者就可放车了,让交警出具检车报告,三日内对方要保全的,不保全就要放车,如保全你就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也放车的。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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