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发现原工作的单位都没有办理“用工报备”,所有,系统里面没有我的就业记录,后补办就业记录。

   在补办的时候,先补的第二家工作单位的就业记录,后想补参加工作的第一家的就业记录,就业中心说不可以倒着再补第一家的记录了,是这样吗?

   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将第一家的工作记录补上,社保都有交?

   因为我要领取生育险,第二家单位所交的生育险差一个月,所以,如果有第一家的工作记录,才可以领到。

公司税务
2018-11-19 10:1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后,必须要去失业登记。
      不登记无法领失业救济金,在失业期间本人还需要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本人是和单位协商解除等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那么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单位应在离职15天之内,将有关材料报送社保,本人应及时到社保办理登记,并向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任何一方逾期未办理即视为放弃。
  • 您好,本市人办理个人社保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也可以网上办理,如果是外地人的话由于现在城市化的不断建设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很多外人在办理社保的时候就没有本地人那样的方便。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购买社保,只可以通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方式,才能买到当地的职工社保。
  • 就业失业证作用:可以领失业金,办理小额贷款。找到工作就到办理失业证的地方办理就业登记就好了。 档案存放得看个人需要。一般私企或是小单位确实不会为职工管理档案,这时就涉及到档案放在哪里的问题。
    放在人才市场后需交档案保存费,一年一交,交一年的就有一年工龄。如果不是事业单位放人才也起不了太大作用。我有个同学知道自己不会进失业单位毕业时就自己拿着档案。说是3年不交钱就不会继续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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