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事故驾照被扣现在四个多月了。交警把事故处理完毕。我去找交警要他说要伤者同意才给,要不就不要了让我回家补一个。这样行吗他会不会以后给我吊销了呀

2018-11-19 11:0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照被暂扣后到违法地或者驾照核发地交警队办理,办理手续如下:
      
    1、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缴纳违法行为对应的罚款;
      
    3、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4、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并暂扣期满后发还驾照,记分清零;
      
    5、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24分以上的,除考试科目一外,还要参加科目三考试,合格并暂扣期满后发还驾照。 同时在取回驾驶证后,事故的责任方应当对伤者的损害进行相应的赔偿。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如果你这方是主责或全责,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需要吊销驾驶证。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