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被性骚扰后报警,现由公安局移交到检察院批捕科,之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18-11-19 12: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发生性关系,则会以强奸罪被判刑。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的,应制作案件侦查终结报告,经分管局长批准后,起草起诉意见书,然后将案卷装订成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开具换押证,通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案件中心接受案卷后,应开具相关手续。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注意加强防范,避免被骚扰。,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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