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小孩已经在一家民办幼儿园交费了,但是上了一天之后我不想让小孩在那里上学了,可以退费吗?怎么退?(保教费1550/学期,伙食费660/学期,教材费105元/套,保险费35/半年,空调费50/学期,活动费100/学期,幼安宝接送卡60/学期,合计2560元)因为开始说好我在那里上班就给我优惠了200元,收了我2350元。现在我自己不想在那里上班了,我和幼儿园没有签订合同,身份证,毕业证都没有留,只是我交了200元定岗费。小孩不在那里上学是因为我不想在那里上班了,然后幼儿园又离我住处较远,所以想退费。我想知道可以退多少钱。

2018-11-19 12:5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用工的,也构成劳动关系。
    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承担不同法律后果,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的工资。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老板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按规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是有法律风险的,根据不同情况,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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