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女方再婚,婚前有一女儿随前夫,男方头婚,双方婚前只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后可以生两个孩子吗?再婚后生育一孩办理的是二胎准生证,问这种情况计生办的人都说只能办理二胎,再生就罚钱,是这样吗,可是二胎政策放开,男方只能有一个子女,对男方不公平呀,应该找哪些部门去咨询这些问题呀

2018-11-19 15:1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生证办理的材料准备有以下几项: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 二、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
    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请看如下说明:
    (一)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声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二) 伉俪双人照一张;
    (三) 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团身子骨儿检查查核对于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四) 成婚证;
    (五) 两边户口薄;
    (六) 妇孺的身体健康;
    (七) 乡(镇)、街道服务处一孩生养证报批小组核实际证明实、证件后,切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养证》;
    (八) 《生养二孩声请表》填写好后交男性以及女孩两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计生办审查核定,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地契元逐级刊在报纸上报批;(必需钢笔填写);
    (九) 代孕有身5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发给《二孩生养证》;领证须出具的证实质料如次(原件以及拷贝件各一套):两边身份证及户口簿、成婚证、孕检证实(未领取《生养二孩声请表》前不克不及代孕有身);二婚匹俦带仳离证或者仳离讯断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子带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判定小组判定表;独生子女方庭小孩灭亡的带灭亡证实以及派出所证实;无子女,依法抱养1个孩子的带成套抱养证实,代孕有身5个月后,领《儿孩生养证》时须带人口生育证明;
    (十) 声请人携以下证实、证件,报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报批;
    (十一)伉俪两边地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在《生养一孩声请表》上签订理论并加计生办公章;
    综上只是对再婚准生证的简单概括说明,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夫妻想要自己的孩子,建议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因为根据具体妇孺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您解决疑问。
  • ;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规定: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现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所需证件: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泰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未孕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两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据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据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不在泰山区,在泰山区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办理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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