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天晚上,我同学叫了几个人他自己也拿把刀,来打我。我抢了他的刀并把他捅死了。请问我要负刑事责任吗?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暴力伤害
2018-11-19 21:0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 正当防卫的刑法规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以上的解释,正当防卫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合理利用正当防卫,是保护自己、他人的一种有效方法。在进行正当防卫,对犯罪人进行制止行为时,必需具备以下几点:  
    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2、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正在进行中;  
    3、必需是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采取制止措施,否则,可能是紧急避险;  
    4、防卫行为不能过当;  
    5、达到制止成功后必需停止进一步的制止行为。  如没有理解以上几点,防卫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或者防卫过当(也要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也就是前一段所说的,必需达到制止不法侵害就停止进一步的行为,且应根据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相对的制止措施,否则,防卫就会被成为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  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承担责任的特殊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必需掌握以下几点:  
    1、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2、不法侵害人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行为,这五种不法侵害行为是明确规定造成死亡不用承担责任情况。  对于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一个扩大化理解,只要掌握:  
    1、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2、危及的是人身安全,不是财产安全;  
    3、必须是暴力的不法侵害,都可以不用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学习正当防卫后,合理、合法利用,是保护自己、他人的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有效打击不法侵害人的方法。当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行为发生在我们身边时,可以及时采取防卫措施予以制止,特别是女性朋友,不幸碰到强奸侵害时,可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予以制止,如造成强奸不法侵害人死亡的,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