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行驶过程中,躲避前方突然翻车的摩托车,撞到路旁大树上,造成车受损驾驶员腿部软组织受伤休息三个多月,这种情况驾驶员能获得那些赔偿(车辆购了5万元司机险)谢谢!

2018-11-19 23:4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是对关于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列举式的规范,而列举式立法模式因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会产生滞后,很多社会新事物,并未及时的补充进法律体系内。虽然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未列入车辆贬值损失,但其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财产损失的范围不仅仅是第十五条列举的内容,只是明确了列举的内容是支持的。
    而车辆贬值损失恰恰是未进入列举项目但又属于第十四条规定的财产权益损失。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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