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私家车主,前几天撞到电瓶车,对方无任何外伤与内伤,仍住院一周,我方负主责现调解,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陪对方误工费营养费几个月?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如果的话,什么标准?谢谢

2018-11-20 08: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 (一)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二)赔偿类别: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

    (三)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特别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

    事实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国家制度对法律制度的道德补充,对维护社会和谐完善我国法制具有积极地意义。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