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7年从原单位辞职原始档案丢失,保险已交够年限,可否办理退休

2018-11-20 12:2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而员工在重病期间,应该请假治疗。如果员工辞职之后,单位是不会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就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结算医疗费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尽量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协助查找,或者由原保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公章3,以上的办理仅能证明相关经历,很难证明实际工作的工龄4,工作实务中,发生档案丢失且不找回情况时,在办理退休时,可以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视同缴纳年限部分
  • 关于退休保险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费就不再缴纳,如果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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