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次买卖合同欠款诉讼时效

2020-09-07 10:52:18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合同欠款,可能会来自于几个方面:借贷类合同,不按时偿还款项产生的欠款;非借贷类合同,不按时履行支付或其他义务产生的欠款。自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为3年,一般时效都应遵循诉讼时效的变更规定
  • 你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或欠缴保险费的,社保机构有权处罚: 因此如果存在用人单位不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缴纳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到单位先行同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裁决来要求对方缴纳社会保险
  • 在试用期间,就是在跟公司那边建立正确的劳动关系,那么在辞职的时候,对方不肯给支付工资的,就可以按照一般的劳动争议处理就可以了。不过,在找解决途径的时候,需要注意下的是,一定要先去申请劳动仲裁了,之后才能接着去起诉。
  • 企业没给员工交社保,向劳动部门投诉有用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2、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企业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也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断改善劳动关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要与时俱进,适时改善劳动关系。
    4、加强人力资源的约束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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