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朋友近期晚上驾摩托车直路行驶在机动车道,开大灯,车速正常,但支路一汽车突然拐弯上机动车道,导致两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有驾驶证但行驶证过期,开车前喝一包黄酒,可能酒驾。在判断交通事故责任时,摩托车驾驶员是否要负全责。

2018-11-20 13:2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驶证过期并不是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另外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警会根据当事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行驶证过期后,出现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予赔偿,而由肇事者自己负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商业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在逾期未换证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可以理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在逾期未换证的情况视同无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是有选择地给予赔付的。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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