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下班回家刚要过一个没有红绿灯没斑马线的十字路口,被一辆没牌没证的摩托车撞到,结果我妈右手骨拆了,对方只是皮外伤,请问责任认定要怎么分啊?是对方负全责?还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们负次要责任?有劳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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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 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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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通常来说,标准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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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交警只出具事故证明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
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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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