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金某与秦某合伙收 菜卖 菜,使用一辆农用三轮车 。某日金某驾车发生事故 ,警察第一次询问时,金某说车是秦某的,以后又改口说是自己的。而行车证上是崔某的名,车是6年前崔某卖出的,卖车是经中间人介绍,没签合同。请问能否将秦某金某一并起诉。

2018-11-20 15:5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买卖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他规定调整。
    ”从上可见,车辆买卖未过户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而且物权又发生了转移(即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营运,更不能从车辆营运中获得利益。
    同时,原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车辆买卖未过户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所以要原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 在无保险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发生车祸,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由于用人单位未买保险,所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职工车祸不属于工伤,可以依法享有医疗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在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打算将车辆卖掉的,如果车辆没有被对方起诉保全,且所有违法记录都已经处理清除的话,车辆是可以卖掉的。
    根据保险合同,事故发生处于投保周期内且被保险人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保险赔偿款仍然是支付给合同上的被保险人的。
    只要你车辆过户时该份保险合同不随车作被保险人变更就不会出现你担心的问题。 车辆过户后让下一家车主重新作保险合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