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   本人已生了两个小孩    但一直没有去报社保的生育保险   第三胎可以去报吗   目前有上班

妇幼权益
2018-11-20 16:5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社保是否包含生育方面费用报销,一些地方生育费用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的。
    2、如果在报销范围内,异地生育的,需办理相关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批准后,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各地不同的。
    3、参保人异地住院,如果是突发事件的,先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股)办理报销手续。
    4、社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延伸阅读:
    异地生育社保报销所需的资料: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 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