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在原单位交了半年,到新单位有半年没交,现在开始交公积金并补交前半年的,这种情况能用公积金办贷款吗

2018-11-20 16:5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是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一样,是无法办贷款的。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都会视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此时若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是无法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的。
    借款人若是想要申请贷款,在提供社保卡的同时,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个人身份证、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
    向贷款机构提供以上贷款材料并经过审核以后,才能办理贷款。
    因此,单凭社保卡是不能申请贷款的,不过,申请贷款时,提供社保卡等贷款材料,可以给借款人加分,这样,成功获贷的机率也会更高些。
  •   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般逐月交存,并由职工所在单位汇交,职工个人交存部分,可以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资助部分,一并在单位每月发工资日后5日内交存到归集部门,单位汇并时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和转帐支票,送交归集部门,然后由归集部门将公积金分别汇入交存单位户内的每个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 公司没有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可以要求补缴的。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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