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主车与一辆约5吨左右的货车相撞,主车全责。至使货车左后轮不能动。多次给保险公司的客服打电话派救援,因货车超高超长超重,不能救援,后在交警的协助下找到一辆大型的工程机械板车拖至修理厂,大约20公里,费用9000元。现保险公司只赔付5000元。上诉有希望全赔吗?

2018-11-20 18: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才有权利;事故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对半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五种;如果是已经定责,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责任书;如果对所定的责任有异议,可以有行政复议的权力;
    发生事故后除了联系交警(如果能够自行快速解决,就不用通知),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是在事故当时,最长应该不超过24小时);如果当时来不了工作人员定损,记住保险公司告知的编号,而且还要问清楚那些费用是公司承担;不要轻易支付费用(像在医院顾工护理费等,都是有规定的);如果有去医院的费用,而且是你负担的,那么就要保存好单据;
    一般来说,交了保险的话,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但是若没有交保险的话,则由自身根据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赔偿责任。

  •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后,你向你方保险公司报案,告之你方车损及对方车损大概的情况;
    当对方车辆到4S店维修前,通知你方保险公司派员定损,同时也对你的车子进行定损;
    你方、对方车辆定损后,按定损项目及金额进行维修;
    对方维修好后,按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开具维修发票,连同对方车辆交强险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提供给你,你最好到保险公司验证了对方提供的材料可以正常索赔,那么,你就可以直接付款给对方。
    然后,持对方车辆索赔材料及你自己车辆的索赔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