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喝酒自己摔在马路中间,事后和别人扶摩托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到。汽车撞的是摩托,但是我们人就在旁边,摩托撞着人了!司机下车看了一眼,人就跑了,汽车因为轮胎没气而停在路旁。我们这方因为汽车的撞击一人腿部受了伤,一人住院把脾切除了。请问,追究责任的话,谁的责任大,应赔偿我们多少损失?

2018-11-20 20:1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在己方有人寿保险的情况下,因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的,除了可以要求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向己方的保险公司索赔相应的保险金。
    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的赔偿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若伤害程度构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伤害程度为达到伤残鉴定标准构成伤残的可以无视该款)
    以上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合理的费用来决定的。对于主张某项赔偿金额的必须有相对应的证据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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