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喊朋友去上街,我们都是走路去的,在路上,她被后面喝了酒骑摩托车撞伤了,当时报警了,那个骑摩托车没有钱,现在这个朋友要叫我赔偿,我有责任吗?

2018-11-21 06:0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撞伤,被,责任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 摩托车出事故负责方是谁,可以参考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5、学习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时违章肇事,其教练员应当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 交通事故处理索赔的程序如下:
      
    1、协商。
      
    2、申请交警调解。
      
    3、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4、如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可申请法院保全其财产。
      
    5、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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