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同事的小孩在北京上学,在学校时和同学玩,被同学从楼梯上推了下来,送到医院就症是骨折,要多明年才能上学,我同事找对方小孩的家长,结果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我同事准备起诉.就我一点点常识所知,这种事情在法律上因为可以把小孩的监护人和学校同时告上被告台,但是具体的起诉程序和如果取证这些细节的东西我不懂,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告知我像这种案件需要哪些合法的证据,已经重要取得,还有就是起诉的程序,非常感谢 您好,我现在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同事的小孩在北京上学,在学校时和同学玩,被同学从楼梯上推了下来,送到医院就症是骨折,要多明年才能上学,我同事找对方小孩的家长,结果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我同事准备起诉.就我一点点常识所知,这种事情在法律上因为可以把小孩的监护人和学校同时告上被告台,但是具体的起诉程序和如果取证这些细节的东西我不懂,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p>告知我像这种案件需要哪些合法的证据,已经重要取得,还有就是起诉的程序,非常感谢

2018-07-12 13:5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把另外两个孩子监护人和学校一并起诉。首先,你可以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可以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个人认为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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