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父母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中,时常做出可能侵害未成年子女生命安全的主动性行为,子女是否有能力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诉讼?

2018-11-21 09:5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的赡养义务是,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在子女未成年时(只要是未成年不管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不管是否成年,只要不能独立生活),因此对于未成年人,只有父母有抚养义务,子女是没有赡养义务的。退一步说,如果未成年人有赡养义务,则会存在生活困难的父母与未成人之间诉权冲突(父母要求子女赡养,子女要求父母抚养)。
    所以,未成年人是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 双方可协商子女的抚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宪法规定,国家特别关怀青少年的成长,儿童受国家保护,国家培养少年、儿童在德育、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着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重任。婚姻法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父母已经死亡的儿童,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姊,有扶养的义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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