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甲骑电动自行车有东向西行驶,自行车同样有东向西行驶,但是自行车在前电动车在后,突然自行车改变方向有北向南行驶,结果自行车上的物品挂到电动车上,当事人一紧张就和自行车相互刮倒。自行车腰骨挫伤,当事人身上除皮外伤,腿上还缝了针。电动车甲忙于救人未保护现场,而自行车驾驶人的朋友把自行车和电动车挪走算不算破坏现场呢?还有这个交通事故应该有谁负责呢?现在交警将此列为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于当事人。

2018-11-21 15:0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并根据上述原则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如无异议可以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 在民法中,赔偿与责任紧密相连。责任越大,赔偿份额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大多是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尽量保留现场,由交警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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