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已经离婚,男方还过来找女方麻烦,甚至威胁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1-21 16:0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则不用。《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而言女方在经济收入上要比男方低一些,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和男方协商多分配一些,尤其是在约定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的情况下,更要为孩子打算,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



    1、细化财产分割问题

    在女方离婚协议书中最好能明确,共同财产有哪些、各类别财产如何分割、一方取得财产,是否给对方补偿、如何补偿、对外债务如何偿还。

    2、细化子女抚养问题

    在女方离婚协议书中尽量明确规定,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如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次数、探望的方式等等。
  • 如果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要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