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一个人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但是,我国民法上还规定了宣告公民失踪,那么,宣告死亡前要先宣告失踪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宣告死亡不用先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
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例如子女、父母这一顺位的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 另外,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要求的,申请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但是,要是利害关系人想要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就不用受上列顺序限制。
三、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被宣告死亡的人,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之后法院会发判决诉的,判决书发给申请人。除此之外,法院还会依照规定在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这样对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等,会通过公告的方式确定自己的
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