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合同纠纷 诉讼时效

2020-09-11 16: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及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授权委托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等;
    2、受托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如果受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律师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即可;
    3、委托事由及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具体的授权范围;
    4、委托人、受托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委托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条款、委托处置的事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报酬、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其他条款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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