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案件、我们分开3年多没见过面了、我要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吗?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
2018-11-21 20:0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如果您希望解除夫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参照婚姻登记部门固定模式),到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就上述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有一方不愿意通过婚姻登记部门解决问题,夫妻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就通过法院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原则如下:
    1、法院对离婚的判决标准,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原则;
    2、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也是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
    3、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均分为原则,但是法院会依据过错程度,再考虑无过错放方和照顾妇女的原则做适当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