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因去劝架,被砍4刀,头部3刀,可以看到骨头,缝了30多针。对方刀是随身带的,事后有自首,这样算故意杀人吗?怎样判刑?砍人者做过牢,跟朋友有过过结

暴力伤害
2018-11-21 20:5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有自首情节的会从轻处罚,一般不判死刑。
    但是,要注意:
    1、自首如何认定。主动到公安机关,没用警察抓,只能叫投案,投案不等于自首,投案完了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问题,那才是自首。
    如果投案后隐瞒事实,故意说谎,可不认定为自首。
    2、即使有自首情节也要看具体案情,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恶劣,手段残忍,或是有其他后果的,也可能判死刑。
    3、转移存款你不用担心,因为银行有交易记录,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对方家属退还存款,赔偿被害人,法院会进行调查,认定存款的所有人、转移时间等情况,如果家属拒不退还,你可以要求法院对对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4、如果对方过错在先,收集一切有利的证据
  • 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  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一、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二、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三、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的行为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实践中,以下情况都视为投案: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先以信函、电话投案;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以及犯罪嫌疑人并非出于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在亲友陪同下投案;或者经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情况,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