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做刚过试用期我一个上了8天班,每天11个小时,不想做,辞职不批我走,不发我工资。我怎么办?

2018-11-21 23:0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不发试用期工资的解决措施:首先协商解决,要求单位发放劳动报酬;如果解决未果,你再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老板是个人,还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老板,要求老板支付劳动报酬。
  • 试用期提前3天上面通知用人单位,3天后既可自离。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如果不予办理或拖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虽然法律没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书面通知, 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并保留送达证据直至相关手续办理完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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