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4月15号下午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直行,被一辆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又转弯时给撞倒《转弯口没有红绿灯》,当时报案警察过了一会还没到,我们就直接先去了医院,经过检查我右脚软骨受伤,医生就给开了药要我回来养伤,当时因为是礼拜五又是5点多钟交警过来的比较慢就直接去了医院没到第一现场去看,问完给了一张单子说星期一去处理,星期一我叫我朋友带我过去可是对方却没去说我脚没好没法处理等好了再说,今天我们又去了交警队这次对方也去了,事故他是全责,他的车是要保险公司赔的,保险公司就要他给我要一些材料,务工证明啊还有别的什么的,我想请问那个务工证明怎么开,还有就是我应该要求对方赔偿我那些方面的损失,我是做销售的这么长时间不上班对我的年终奖和升职这些方面都有影响,我该怎么做才好,谢谢

2018-11-21 23: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将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