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在9月3日下午开车经过十字路口时与一横向闯红灯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后脑着地死亡,事后经交警调查,确认电动车为闯红灯,我父亲未酒驾也没使用移动电话,我父亲的车辆交警做了权威鉴定,事发前速度为40-46公里(此路段限速60),并且没有其他违章,昨天交警通知我们拿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交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对我父亲进行定责,结果为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请问此责任认定是否合理合法?我方觉得明显是偏向于电动车一方(另外,此案死者老婆的哥哥和办案中队的中队长称兄道弟,且交警在接警当晚和之后的态度明显转变,例如声称路口监控在案发时屏幕全黑,无法辨别,最后我方强烈要求下才转看了管理的公共自行车的监控,此监控距离远且十分模糊,所以我方认为,在此案审理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烦请解答,谢谢!

2018-11-21 23: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 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通常来说,标准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
  • 责任的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不服认定书的内容或结论,都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但必须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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