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乘坐一辆摩托车去上班在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被一辆小车撞。造成我母亲左手骨折还上了一块钢板,医生说一年一后还要在次把钢板取出。而现在交警大队一经下了事故责任书  ,说小车占主要责任 摩托车次要责任。现在小车 车主叫来了保险公司说让我们找保险公司的。我现在想问一下我要怎样向他们索赔 还有就是二次手术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和期间的误工费 护理费

2018-11-22 01:0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 1、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赔多少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当事人是以城镇户口还是以农村户口计算、当事人的工资收入、小孩的年龄、父母的年龄等等。
    3、建议你找律师代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