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起诉我说欠他租房押金和房租,但是我没有那个房子

2018-11-22 02:0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与房东之间已经成立了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按照约定,你应当按约履行合同。
    2.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因此你有权退房,但因为不存在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你的行为属于违约。
    3.如果你们之间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则你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押金为定金性质,则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根据你的描述,合同并没有明确约定押金为定金,你有权要回押金。
    4.如果双方未约定,但你的行为给房东造成损失,房东也有权要求你支付一定赔偿。但是房东无权扣除所有租金。
  • 押金的作用是保障房屋所有人的相关权益;同时用于租赁房违反租赁合同时给房屋所有者带来损失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办法》之规定:
      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房屋拥有人可以和承租人协商收取押金,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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