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傍晚时分,我因错过路口,所以将车停在路边准备掉头。当时是在一条县道上,中间是虚白线,路很直,天气阴暗,我以已打开大灯行驶,路面较湿漉。我打左转向灯,并仔细观看后视镜,发现没有开车后,变缓缓进行左转弯动作。当车子刚与道路呈30°时,一阵急促喇叭声从车后传来,我立马踩死刹车,随后一辆未开车灯车速很快的摩托车从我车左侧行驶过,并与我车左前轮前面的车身发生碰撞,摩托车失控,在我车前10米左右发生侧翻。摩托车主只是左脚受伤但能够正常行走,他摩托车扶起推到路边。见此情形,我便将车重新停在路边,然后与车主商量如何处理事故。车主说我转弯不看后方开车,我说当时天气阴暗,你没有打开车灯,我从后视镜并没有看到你开车,才缓缓进行左转弯,我已经按照左转弯动作要求进行转弯,而且你的车速很快,这事如果要处理就报警处理。我因为要赶回家,而且车子受损也不严重,我打算私了此事。我叫他报警处理此事,不然就此了了。他只是在路边说我转弯不看后方来车,也不进行报警处理。双方僵持几分钟后,我便开车离开。事情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现在我该如何处理此事,是否应该到交通局备案?

2018-11-22 04:1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交通事故我全责的赔偿办法,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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