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诈骗问题,被别人盗刷了,我不还钱银行会不会追究我

银行
2018-11-22 08: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警方已经立案的盗刷信用卡案子,因为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银行就不能再催收信用卡账户欠款。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是银行必须知道警方立案一事(需提供立案证明)。  如果说你的卡片上有签名,别人模仿你的签名刷卡的话,那商户会有部分的责任,但是你说你卡上没有签名,那主要责任还是在你这里啦。
    银行那就更没什么责任了,它只是负责消费的结算而已啦,而且银行又有信用卡的最终解释权,所以它怎么说都不会让自己有任何责任滴。你应该在卡片被盗的第一时间就要打客服挂失的。
    这个很重要,但是你自己也没有重视,所以到头来吃亏的一定还是你自己。信用卡一定要设密码、签字。特别是这个签字,很多人都不重视,其实关键时刻,它就很重要,商户在刷卡的时候有核对签字的责任,如果签字不符,商户却给刷卡了,到时候笔迹鉴定一旦不符,商户是要付责任的。
  •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最低10元),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2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有可能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1、挂失。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发现自己信用卡被盗刷,首先要做的第一步是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  
    2、到ATM机上查款。挂失以后,可不必先补卡,而是到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上了解,自己的信用卡余额,同时,这还是后期证明卡片在你身上和你所处位置最有利的证据,因为银行可以调取你的查询记录及录像,能证明你在那一刻不在案发地,并且卡片也在身上。  
    3、要求银行给予重要文件。找到一处有传真机的地点,用传真机电话再次拨打客服电话,要求客服帮你传真两张重要文件。“账务查询申明书”和“非本人交易附加说明”。  
    4、报案。通常到普通警局报案他们不会受理,还会互相推诿。卡主可直接到卡片申请的城市发卡中心所属的JC局进行报案,如果你不清楚所属片区可以致电客服要求他给你提供所属地。报案的目的是帮你在银行的拒付申请过程中增加证据,增大拒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5、要求警局立案,并给予回执单。携警局给的回执单到发卡中心要求调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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